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工作的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6年度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自4月1日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分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向市场监管局(工商分局)报送2015年度企业信息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要求及评审流程可通过上海市工商局网站浏览。
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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